敲黑板:“虚假陈述”要不得,借钱给你的也不都是“好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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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人不淑遭牢狱

小常与小张经朋友介绍成为好哥们,小张是大一学生,经常向这位“好大哥”小常借钱消费,前前后后共借出10万余元。一次小张借用小常的车出去玩,出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小常找小张写下欠条,加上车辆的损失要求小张一共还款18万元,小张还不上钱,经常遭到小常的恐吓和殴打。

身陷债务纠纷的小张迫切想要还钱,他鬼使神差地将朋友的支付宝余额转到自己账户后竟“离家出走”。朋友报案,得知是小张盗取钱款后,电联小张劝他回来和解,小张以为这是警察布下的抓捕行动,拒绝归来。小张因此错过和解时间,因盗窃罪获罪,在监狱服刑四年。

虚假陈述终害己

在小张服刑期间,小常拿着小张的欠条以及给小张的转账记录来到辉南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小张还钱。主审法官收到案卷后,发现所有的转账记录齐全,也与欠条数目对应,认为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关系。于是准备在监狱开庭,结果开庭当天小张刑满释放。

小张出狱后与法官联系,主动说明上述情况,并且拿出比小常更全面的转账记录,证明自己早就将18万元还清,称因为小常的殴打恐吓还多还了几万元,自己经过四年的牢狱生活,对法律也有了初步认识,他将追究小常的法律责任。

承办法官了解了前因后果,主动联系小常,问他为什么欺骗法官,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并且也将小张将要起诉的想法告知他。小常听后因惧怕法律惩罚,将实情尽数说出,并承认自己犯下的错误。法官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并告知小常虚假陈述行为的后果和不良影响。小常听后悔不当初,撤回了对小张的起诉。

法官提醒:看似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其中反映的问题却很深刻。小张作为一名刚步入校园的大学生,超前消费向“好大哥”借钱满足消费欲望,无法按时还钱选择盗窃而违反法律,亲手葬送自己的美好人生,四年后,他的同学们已经步入社会各个岗位,积极为社会做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却要面对一切从“零”开始的生活。

而案件中的小常虽然是债权人,但是在债权已经实现的情况下,利用小张在狱中无法提供证据的弊端,率先用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虚假陈述,浪费司法资源,无异于是对法律及法官的轻视。虚假陈述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程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也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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