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物业纠纷那些事儿——辉南县人民法院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

微信截图_20231220124735_副本.png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提升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共建和谐社区。5月22日,辉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工农社区,开展“物业纠纷那些事儿”专题普法讲座,为社区居民送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律课。

讲座中,立案庭法官李依诺结合《物业管理条例》及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涵盖物业共用部位维护、环境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等七大核心服务事项。针对居民关心的“对物业服务不满能否拒缴物业费”问题,李依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并特别强调,未实际入住的业主虽可与物业协商物业费缴纳比例,但法律无强制性减免规定,物业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即需缴纳。围绕物业“服务瑕疵”与“根本违约”的界定,李依诺针对不同违约情形,提出分层维权策略,针对社区普遍存在的业委会成立难题,李依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7—278条,详细讲解了业委会成立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此次普法活动是辉南县人民法院“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的缩影。下一步,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各类贴近民生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准普法、用心解纷,让《民法典》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动能。


0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特别声明:本文为中广视网平台“中广视网”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中广视网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电脑端手机端 地方端

联系我们| 招聘| 网站声明|免责条款| 注册/登录

中广视网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投稿邮箱zgszxwz@126.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字第01159号 |食安许可证编号:JY1411303012005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豫ICP备19043509号-1 

中央网信办家广播电视总 | 人民网 新华网

视网 求实网  学习强国 | 中广视网





取消
技术支持: 商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