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进行时】执行有尺 司法有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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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拿到了,也没让老邻居过不下去,辉南法院这处理方式,我心服口服。”拿到最后一笔赔偿款时,申请执行人田某的语气里满是释然。这起看似普通的身体权纠纷执行案,藏着辉南县人民法院对司法温度与法律尺度的双向考量。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申请执行人田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身体权纠纷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田某5543.1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田某随即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已是65岁退休老人,每月仅靠2200元退休金维持生计,名下无其他财产,且身患多种慢性疾病,日常医药开销本就不小。“他这情况,要是一次性扣光退休金,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法官一边记录着张某的近况,一边也没忘田某的诉求——这笔赔偿是田某治疗伤情的必要费用,同样拖不得。

为解开这道“法与情”的难题,执行法官多次约见双方:田某起初坚持“必须尽快拿到全款”,张某则表示拿不出这么多钱。几次和解沟通虽未达成一致,但法官始终没放弃“柔性执行”的思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保留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费用”的规定,结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辉南县人民法院最终敲定方案:每月从张某2200元退休金中,扣留1200元用于偿还赔偿款,同时为其保留1000元基本生活费。这一决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履行,也踩准了民生刻度——保障老人的日常开销与就医需求。

“一开始我担心拿不到钱,没想到辉南法院能这么周全。”田某的顾虑随着每月到账的赔偿款渐渐消散;张某也松了口气:“不用为吃饭吃药犯愁,我也能安心慢慢还钱。”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1200元赔偿款划至田某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从“强制执行”到“温情分期”,辉南县人民法院的这场执行没有冰冷的对抗,只有法理之内的体谅——法律的刚性,是守护权益的底气;司法的温情,是传递善意的温度。当“尺度”遇上“温度”,正义便在辉南这片土地上,有了更鲜活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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