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法伴开学季 守护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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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启幕,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法治安全防线,将法治种子深植青少年心间,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精准对接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法治需求,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以专业普法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知法明纪守底线 法伴青春行致远

针对初中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校园生活实际,朝阳人民法庭法官王佳怡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条款解读为核心,为辉南县第四中学的学子们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贴合实际的法治宣讲。课堂伊始,王佳怡结合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网络化的趋势,直击旧法中“年龄免罚”误区,详细解读新法核心变化,明确14周岁不再是违法“挡箭牌”,对14-16周岁情节严重、屡教不改,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依法可执行拘留,并通过15岁少年多次殴打同学被行拘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刚性约束,摒弃“年少无知可免责”的侥幸心理。

围绕校园欺凌这一重点问题,王佳怡清晰界定身体、语言、社交、网络四类欺凌形式,强调校园欺凌不再只是“校规管治”,情节严重者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警告、罚款甚至拘留,同时明确学校对欺凌行为瞒报、不作为的追责条款,让同学们认清欺凌的法律后果。针对网络使用高频场景,她提醒学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P图侮辱、散布谣言、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引导大家规范网络言行。此外,还教授了遭遇侵害、勒索、欺凌时的应对方法,强调“保护自身安全、及时求助、保留证据”三大原则,并通过情景模拟互动,让同学们判断辱骂老师、谎报险情、侵占他人财物等行为的违法性,在沉浸式思考中深化法治认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稚子学法启心智 法护学子伴成长

立足中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理解能力,立案庭法官王婷婷以趣味化、通俗化的方式,为辉南县朝鲜族学校的中小学生们开启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浅显易懂、贴近生活。课堂上,王婷婷从“法院是做什么的”入手,用简单直白的语言介绍法院的司法职能、层级划分,以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的基本概念,通过趣味提问让孩子们对司法机关形成基础认知,拉近与法律的距离。

随后,王婷婷围绕刑法责任年龄和未成年人身边的安全风险展开讲解,用形象化的表述解读不同年龄阶段的法律责任,明确不满12周岁为完全无责任年龄、12至14周岁特定情形下需承担刑事责任等规定,让孩子们知晓行为的法律边界。针对校园暴力、电信诈骗两大高频风险,她结合贴近中小学生生活的案例,教孩子们分辨校园暴力的不同形式,引导大家树立“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的意识,遇到欺凌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同时普及防范电信诈骗“三不一要”原则,提醒孩子们不轻信陌生信息、不透露个人隐私、不随意******,遇到骗局及时报案。此外,王婷婷还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中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保护的核心内容,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也引导他们学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课堂全程互动频繁、氛围热烈,孩子们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在轻松的氛围中收获法治知识。


此次辉南县人民法院“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因材施教”,针对中学、小学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设计差异化宣讲内容,既为初中生划定法律红线、教授权益保护方法,也为小学生做好法治启蒙、普及安全防范知识,让法治教育入脑入心。下一步,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讲内容、创新宣讲形式,让法治成为青少年成长路上的 “必修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法治、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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