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消防 明法理 守平安|东昌法院、东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光明街道开展消防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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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 “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迎接第35个全国消防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进光明街道西昌社区开展消防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消防科普 + 以案释法”双向发力,把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责任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广大群众知消防、懂法律、明责任,自觉防范火灾风险。

活动现场,东昌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明月结合近年的涉火灾典型纠纷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重点解读出租房房东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楼道堆物致损的侵权赔偿责任、违规用火用电引发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失火罪等法律要点,清晰划出消防安全的法律红线,让在场群众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不仅暗藏安全风险,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随后,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柳润泽,为街道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及沿街商铺经营者带来消防安全宣讲。他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讲解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楼道杂物清理、燃气安全使用、初期火灾处置、火场自救逃生等实用常识;现场示范演示逃生绳结打法,一步步讲解绳圈制作、受力收紧等操作要点,不少居民跟着动手练习,在互动体验中学会应急逃生本领。

整场活动紧扣“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宣传月主题,将以案释法的法治教育和贴近生活的消防实操相结合,让安全责任入脑入心。下一步,东昌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持续深化与街道、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把法治宣传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共同筑牢辖区消防安全和平安建设防线。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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