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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者陶凯龙:学校不放权怕监督是家委会难调和家校关系的主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每个家庭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家长最朴素的愿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合力尤为重要。 而良好的家校关系是重中之重,学校家长委员会则是交流沟通的最好桥梁和纽带,但近年来频频曝出的教育舆情很大部分是家校矛盾引发,本来应该起到良性作用的家长委员会却往往成为另一种矛盾的延伸。 教育学者陶凯龙表示:学校不放权、怕监督是家委会难调和良好家校关系的主因。 近日,在北京某教育论坛期间,公益在线针对家校关系与家委会运营等情况与教育学者陶凯龙进行了交流。 陶凯龙介绍: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主要是做好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从而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但现实情况却是大多数地方学校虽然建立了家长委员会,但是缺少法定程序,部分家委会成员都是学校和班主任推荐或内定,未经民主选举,很多家长都不知道家委成员的存在,更谈不到权威性,造成从心理、情绪和行动抵触家委会成员,而一些家委会缺少担当和专业性,沦为“收钱委员会”或者“背锅委员会”,不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成为家长和学校、家长和家长之间的矛盾根源。 为什么说家长委员会很重要? 实际上,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规定,学校要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2009年12月,山东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建立规范的家长委员会;2010年3月,山东省设立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山东省教育厅行政主导、青岛出版集团资助、北京关爱家庭中心组织实施,以政府、企业、专业组织三方合作推进,着力改变家长委员会普遍存在的空洞、形式主义和变形的问题。 2012年教育部发文《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家委会的实施细则。 2015年9月8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2015年教师节期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明令禁止以家委会名义给老师送礼。 而教育部2021年3月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2023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明确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多种形式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收费。 由此可见,学校家长委员会重要的工作是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不断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但为什么现有的家长委员会没有起到作用呢? 陶凯龙认为,除家长委员会成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凝聚力以外,最主要的是学校管理者(包括教育局等行政主管单位)不放权、害怕监督。 家委会主要代表的的家长和学生的利益,与学校是合作关系,其目的是共同育人,但在实际运行中,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的主导者涉及到学生在校期间的衣食住行、教育教学、奖惩荣誉等一系列事务,有天然的强势心理,甚至一些教职工把家长当学生,纳入管理对象,而非服务对象,学校涉及到的后勤保障、教辅材料、学生奖惩退出等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希望服务对象知情参与甚至监督学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也就成为常态。 就像9月23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校长在开家长会时,对家长说“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家长敢在摄像头前乱说话,那他是自掘坟墓”事件,这也看出相当一部分学校管理者的摆官威、权力傲慢、缺乏服务意识的心态。 不接受家委会监督,对于学校并非好事,特别是大数据自媒体时代,一些家长信奉“上访不如上网”,加剧了矛盾爆发,教育行业是社会的热点,最终没有赢家。 因为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校领导插手校园餐、基建工程、教辅甚至复印纸等 “捞好处”, 仅进入2024年9月开学以来,山东、四川、广东等多地教育局长、校长被查足以说明教育腐败监督的必要性。 教育贪腐会使学校声誉严重受损,会让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家长们会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产生质疑;校长将精力放在谋取私利上,必然会忽视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投入,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质量;学生的利益受到侵害。例如在食堂承包等方面的贪腐行为,可能导致学生的饮食质量下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环境;教育公平受到影响。贪腐校长可能会利用职权为特定的人或群体提供不正当的优势,破坏教育的公平性原则,使真正有才华和努力的学生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 所以,强化对校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校长办公会、职代会、教代会、家委会、纪检机构等的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按规定,学校要为家委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对于学校的事务要尽量公开,建立健全制度和投诉举报渠道并组织家长学校等进行教育研究、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家长优势对于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评价中社会实践、学生社团资源利用方面有效发挥作用。 家长委员会有获知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教育发展、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作为多数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以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也有收集广大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义务;帮助广大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家校关系紧张以后,合作基本不存在,造成一些家长对于学校不信任甚至消极对抗,将投诉当沟通,而学校也疲于应付,仅以12345热线为例,家长认为学校不能解决问题,便想通过信访投诉渠道解决,12345转办到主管单位,然后主管单位在转交涉事学校,而学校要做调查、沟通等一系列工作,最后形成回复报告呈交给主管单位再回复平台,整个程序下来,学校耗费人力、物力,还影响政绩考核,而如果家委会运营有效,学校公开事务并接受监督,直接通过家委会沟通协调,就不存在投诉到上级机关,最终解决问题还得是回到原点。 “针对学校的投诉大部分是因为沟通不畅,而家委会的作用也在于此,家长同等身份更便于沟通协调和理解,事前沟通比事后解决更为重要。”陶凯龙认为。 对于家委会的运营,陶凯龙表示,首先学校应该懂得放权,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选举为主旨,通过家长自我推荐、演讲等方式展示自我,同时作为家长委员会成员(特别是家长委员会主任)应具有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热心学校教育工作,富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如此才能赢得家长的信赖。 建立健全家委会规章制度,组织家长间的育儿教育联谊活动,利用自身优势与学校保持零距离沟通,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可以将社会资源引入学校,达到家校社共同育人的目的,形成一种力量。 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及时与学校沟通学生思想状况和班集体情况,推动形成积极向上、温暖和谐、互助友爱的班集体;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家长积极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的课业负担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与学校共同推进素质教育;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解释和说明,争取理解支持。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疑问,帮助学校了解情况改进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家校合作,共同育人符合《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家校合作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所以家校积极沟通,成为合作共同体极为重要。 只有真诚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才能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陶凯龙简介: 笔名远方、青年作家、危机公关专家学者、 高级社会工作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工商管理师、网络舆情管理研究员、中国地方政府管理研究所、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会员、国内多家报刊、网站专栏作家,担任部分党政机关及组织机构、学校德育顾问、宣传总监和新闻发言人,有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任职经历。 作品散见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工人日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等新闻媒体,代表作有东北民俗文化集《那年那月乡村纪事》(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网络舆情工作手册》等。(白高岩 于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