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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色家底——林地保护普法在行动林地是生态安全的屏障,更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然而,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不仅破坏森林植被、威胁生物多样性,还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为切实加强林地资源保护,提高群众依法用地意识,5月15日、16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安市公安局开展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为主题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维度、多形式的普法宣传,重点强化群众对林地农用地属性的认知,揭露非法占用林地的危害性,增强群众保护林地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发生。 一、多方联动,共筑护绿防线 法院通过梳理2024年案件,发现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在集安市头道镇地区呈现高发态势,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特选定在此召开联动座谈会。5月15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安市公安局、集安市头道镇综合服务中心四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介绍了当地村民利用林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引导当地村民合法合规发展林下经济的做法;公安局通报了非法占用林地的成因和打击犯罪的成效;检察院针对涉林行刑衔接等工作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法院向林业部门了解了相关司法需求,同时就当地行政部门如何加强林地保护、提高行政监管能力等提出工作建议。 通过此次联合座谈,打破了部门间信息壁垒,形成了“行政监管+刑事打击+司法审判+基层治理”的全链条协作模式,解决以往“各自为战”导致的案件惩治力度不足等问题。 二、司法回访,追踪修复成效 为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督促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5月15日,通铁法院与集安检察院、集安公安局组成回访小组,深入案发地,对2024年判决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被告人都某、林某进行专项回访,实地查看生态修复情况,确保“司法判决”落到“绿色实处”。 回访小组看到,涉案地块种植的人参已被清除,都某、林某已在林业部门指导下完成了补植工作,新栽的松树成活率达90%以上;生态赔偿金全额用于植被恢复项目。都某感叹道:“原以为交了生态修复金就没事了,没想到司法机关一直盯着修复进度,以后再也不敢违法了。”随后,回访小组前往集安市台上镇光明村还林基地,核查第三方公司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情况,查看补植林木成活率及管护措施。 此次回访行动,既是对司法裁判执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生态司法保护”理念的生动实践。通铁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涉林用地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推动“生态修复”成为案件处理的必经环节,让“被破坏的绿”真正“补回来”。 三、精准普法,走进人参交易市场 通铁法院受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毁林种参案件占比较大,因此本次普法宣传活动选在了集安市清河澳洋野山参国际交易市场。在市场中心区域设置咨询台,悬挂“土地用途有法定,非法占地必究刑”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展示毁林种参被判处刑罚的案例。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近年来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向参农们耐心讲解:“大家想通过种参增收是好事,但一定要守好法律红线!咱们林地是‘绿色银行’,毁林种参看似来钱快,实则要蹲监狱、掏罚款,最后还得花钱把林子恢复原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合法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可享受政策扶持,只要提前申请、科学种植,一样能挣钱还不犯法!”让群众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深刻认识到保护农用地的重要性,依法用地、保护农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送法进村,法治力量到一线 开展“送法进村”行动,走访集安市头道镇梨树村村民委员会,倡议村委会深度参与协作,通过村规民约、入户宣传强化源头预防,将法治力量延伸至乡村一线,借助其贴近群众的优势,提升普法覆盖面和村民守法自觉性,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及时发现并上报可疑线索。 此外,工作人员还深入田间地头,与正在劳作的农民面对面交流,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 通过此次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显著提升了当地群众对林地保护的认知,许多群众从“不知法”到“主动问法”,从“旁观者”到“监督者”,逐步形成“不敢占、不能占、不想占”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通铁法院将坚决遏制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为守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邢有军 王玮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