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广视网 >>综合 >> 快递“迷路”谁担责?温情调解化心结
ZHONG  GUANG  SHI  WANG
文章
  • 文章
搜索

登录发布

详细内容

快递“迷路”谁担责?温情调解化心结

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快递服务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30天,高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双方认可。

1

快递错放引纠纷 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原告姜某某通过某平台购买了一条价值998元的丝巾,由某快递公司承运。快递到达后,因姜某某外出,快递员将其包裹误放至超市。姜某某多次联系快递员要求找回未果,后向快递公司投诉,对方提出补偿部分金额,但姜某某认为未足额赔偿货物损失,遂于2025年1月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温情调解 找准矛盾症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金额认定及责任划分。法官多次与姜某某、快递公司沟通,了解到姜某某对快递员服务态度及公司处理效率不满,而快递公司则认为已尽协商义务。

“消费者权益要保障,企业责任也需厘清,但‘硬判决’不如‘软调解’。”承办法官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角度出发,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快递公司释明《邮政法》《民法典》中关于快递服务责任的法律规定,指出其未按约定地址投递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对姜某某进行情绪疏导,解释诉讼风险及调解效率优势。经过多轮沟通,双方逐渐消除对立情绪。

3

司法为民显实效 快速履行促双赢

2025年2月5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快递公司按照商定的金额于2月28日前支付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姜某某放弃其他诉求。姜某某感慨:“法官既讲法理又通人情,解决了我的烦心事。”快递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图片

—法官提醒:小快递连着大民生—

承办法官冯春阳指出,随着电商经济蓬勃发展,快递纠纷日益增多。消费者应留存快递面单、沟通记录等证据;快递企业须规范投递流程,强化客服响应。若发生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平台协商,必要时可寻求司法帮助。“每起小案件都关乎群众获得感,东昌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宋卓)

在线留言
中广视网版权所有
|
|
|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投稿邮箱zgszxwz@126.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豫)字第01159号
|
|
|
|
|
|
|
|
|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5600267267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商联网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