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事人在诉讼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用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通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求助的群众,诉讼服务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得到高效处置,原本阻滞的办事流程得以顺畅推进,此前难以解决的诉求得到明确回应,切实化解了群众在诉讼服务环节的急难问题,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办事权益。
东昌区法院“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一封手写的感谢信
近日,东昌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一封手写的感谢信悄悄递到工作人员手中,纸面虽简,却为大厅添了份实实在在的暖意。写信人是一位来立案的市民,字里行间没有太多华丽辞藻,只特意提到1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工作人员——“办事认真,待人亲和,让人心里踏实”。文尾按下的红指印格外醒目,藏着的是他打心底里的郑重感激。
这位市民此前遇上了糟心事,和某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想打官司却对诉讼材料准备流程一头雾水,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法院咨询。来之前他已做好打算,先记下工作人员的指导,回去再慢慢准备,没想到工作人员听完他的难处,没让他多跑一趟,而是当场坐下来,一步步教他填要素式诉状,陪着完成立案登记,还帮着理清了诉讼费缴纳的流程。
“本以为要跑两三趟,没想到一次就办完了。”后来他提起这事,总说工作人员的态度让他安心。他原本因为涉诉紧绷的神经,在对方耐心解答、温和沟通的过程里慢慢舒缓下来。也正是这份“没遭罪、没跑腿”的体验,让他事后特意提笔把心里的感谢写了下来。
他提到的1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本就是东昌区法院为了解决群众“办事卡壳”设立的。知道群众遇到涉诉难题时最怕“找不着人、没人管”,这个窗口的初衷就是让大家有个“说理、求助的地儿”,把“办不成的事”捋顺,把“难办的事”办好。
一份更正的裁定书
今年春,家住东昌区的周某准备办理名下房产的登记手续。按照要求,他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以此确认房屋是否为个人单独所有——这就需要用到1995年与前妻离婚时的民事调解书。可当工作人员核对调解书与身份证、户口本信息时,却发现了问题:调解书中记载的周某与前妻的出生日期,比二人证件上的日期整整大了一岁。“信息对不上,我们没法确认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也不能判断房产归属,没法给您办登记。”工作人员的话让周某瞬间犯了难。
“当时就是口误啊!”周某急忙解释。1995年办理离婚时,法院还没有电子化记录,所有笔录都靠法官手写。回忆起当年的场景,周某有些懊恼:“那天太紧张了,法官问出生日期,我一着急就把自己和前妻的年纪按虚岁说了,拿到调解书也没仔细看,没想到几十年后出了麻烦。”
更让周某焦虑的是,离婚后他与前妻断了联系,如今过去30年,对方的联系方式早已丢失,根本没法一起去开具证明。无奈之下,他只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求助。
窗口工作人员接到诉求后,立即调取当年离婚案件卷宗,仔细翻阅后确认了周某的说法:卷宗内的庭审笔录中,法官手写记录的出生日期与调解书一致,但与周某现持有的身份证、户口本信息存在一岁之差;且笔录末尾有周某的签字确认,结合当时的办理流程,可判断是当事人口述失误导致的记录偏差,案件核心的离婚事实并无争议。
“问题找到了,但要出具更正裁定,还需要原承办庭室的配合。”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将核查结果和卷宗材料整理好,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启动跨部门协调机制,联系现承接原庭室职能的部门负责人,说明周某的特殊情况。经过讨论,大家明确了办理思路:由现承接部门依据原始卷宗和周某的证件材料,按法定程序出具民事裁定书,更正调解书中的出生日期信息。
为了让周某少跑腿,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起“中间联络人”的角色:跟进裁定办理进度,及时向周某反馈;遇到材料补充需求时,提前与他沟通所需文件,避免他反复奔波。
当更正裁定书送到周某手中时,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难掩激动。“本来以为这事儿就卡住了,没想到你们这么上心,把难题给解开了!”拿着更正后的裁定书,周某顺利在房产登记中心办完了手续。
一辆被盗的三轮车
一位老人常年以流动卖菜为生,一辆三轮车是她谋生的“饭碗”,为防丢失,她特意在车底刻上自己的名字。车辆在市场被盗后她焦急万分,好不容易发现车辆踪迹,却因年事已高、不懂维权流程陷入“看得见车却拿不回”的困境。走投无路下,她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东昌区法院“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后,第一时间协助老人梳理情况,经立案庭初步核查,发现老人所述情况不符合法院立案条件。但看着老人满眼的无助,立案庭负责人王洪鑫心里盘算着:“虽然不在法院管辖范畴,但老人的生计不能耽误,得想办法帮她对接能解决问题的部门。”
王洪鑫一边安抚老人情绪,详细记录车辆特征、被盗地点、发现位置及使用者相关情况;另一边立刻拨通东昌区综治中心的电话,主动说明老人的特殊困境:“老人家就靠这辆三轮车吃饭,现在车找到了却要不回来,虽然不符合我们的立案条件,但群众的急事不能等,麻烦你们帮忙协调公安部门介入核查。”在沟通中,还同步将整理好的车辆刻名照片、老人身份信息等关键线索通过线上发送给综治中心,为后续核查节省时间。
东昌区综治中心接到诉求后,迅速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将线索移交至辖区社区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指令后,15分钟内就赶到市场车辆停放现场,对照信息仔细核对,随后找到车辆使用者,询问车辆获取渠道,在使用者无法提供合法占有证明的情况下,民警当场固定相关证据。与此同时,综治中心还同步联系市场管理部门,邀请工作人员到场协助处置。在民警完成权属核实、出具核查结果后,市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当即责令车辆使用者将三轮车归还给老人。当老人重新握住三轮车车把时,眼眶泛红,不停地向工作人员道谢。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