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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行时】五万斤玉米藏亲眷 善意执行破僵局![]()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在辉南县人民法院的专业办理下圆满落幕。执行法官既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追查被执行人藏匿财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被执行人生产生活需求,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予人文关怀,让司法力度与温度相得益彰。 案情回顾 王某与张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12万余元的还款义务,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对张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却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 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时,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张某种植的大量玉米并未自行保管,而是藏匿在其亲属院内。为核实线索真伪,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实地核查。通过调取土地承包证明、走访周边村民收集证言等一系列细致工作,执行法官最终确认,存放在张某亲属院内的5万余斤玉米确系张某个人财产。为防止财产被转移,执行法官当即依法对该批玉米采取查封措施。 查封后,张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被查封的玉米并非自己所种,而是亲属父亲的财产,请求法院解除查封。法院依法对该异议进行审理,然而张某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异议理由缺乏事实支撑,法院最终依法驳回了其执行异议。 异议被驳回后,张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坦言该批玉米是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家中基本生活开支以及来年的农业生产都离不开这笔收入,希望法院能预留部分玉米以保障基本生活和来年生产。 执行法官充分体谅张某的实际困境,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未简单粗暴地处置财产。结合当地玉米市场价格、张某家庭人口数量、日常基本生活需求以及来年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经过反复核算,法院依法为张某预留3000斤玉米。对于剩余玉米,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当地收购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最终,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执行费用后,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对执行结果深表满意。被执行人张某也对法院的合理安排高度认可,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此案的成功执结,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写照。下一步,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工作首位,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统筹兼顾各方合法权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法治屏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