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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辛县王人法庭:八旬老人诉赡养 温情调解促撤诉

时间:2026-04-07     作者:顾峰 宋伟 峻岭【原创】   阅读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王人法庭成功调处一起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法理情相融理念,耐心疏导化解家庭矛盾,最终父子握手言和,老人当场撤回起诉,以司法温度守护晚年安宁,修复断裂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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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系一名83岁高龄老人,丧偶多年,一生省吃俭用、操劳持家。随着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老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日常起居与医疗开支缺乏稳定保障。因子女长期疏于照料,未尽赡养义务,老人多次沟通无果,在无助与失望中,向利辛县人民法院王人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子女履行赡养责任。   

       案件受理后,王人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赡养纠纷关乎家庭伦理与民生底线,决定优先采用温情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避免庭审加剧亲情隔阂。法官先后前往老人家中与子女住所,实地了解生活状况,倾听双方心声,细致梳理矛盾症结。   

       调解中,法官一方面向子女释明《老年******益保障法》《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另一方面细数老人独自抚养的艰辛岁月,以亲情唤醒责任与良知。面对法官的耐心劝说与法理劝导,子女深刻认识到自身过错,对长期忽视老人生活的行为深表愧疚,当场就生活费给付、日常照料、医疗费用分担等事项作出明确承诺。   

       看到子女态度诚恳、老人心中郁结多年的委屈与寒心逐渐消散。念及骨肉亲情,老人自愿与子女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法庭经审查后,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此次案件以撤诉结案,既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又守住家庭和睦根基,是利辛县人民法院王人法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用心化解基层矛盾的生动实践。  ( 顾峰 宋伟 峻岭 )  审核: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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