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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避坑普法指南 | 厘清权责,租房更安心

随着城镇化持续发展,房屋租赁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创业的常态选择。无论是初入社会的租房新人,还是长期出租房屋的房东,在租赁过程中都可能遭遇各种纠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文梳理租房全流程权责边界与风险提示,助力租赁双方依法维权、安心履约。


租房签约

现实中,不少熟人租房、短期租房会选择口头约定租金、租期、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意味着房东和租客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仅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租客极易面临临时被赶、无据维权的困境。因此,无论租期长短,务必签订正式书面租赁合同。

签约前务必核验房东身份及房产证明,确认房屋无抵押查封、无权属纠纷;若是二房东转租,必须查看其房东书面转租授权书,核实剩余租期,避免租金、押金双损失。合同中必须明确房屋具体地址、权属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押金金额与退还条件、水电物业等费用承担主体、房屋维修责任、违约责任。

押金纠纷

很多房东以“墙面轻微污渍、家具轻微磨损、卫生不干净”等理由全额扣取押金,实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租赁期满,租客无违约行为、结清所有费用、房屋无人为损坏的,房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全额退还押金。房屋正常居住产生的自然损耗,如墙面轻微泛黄、地板正常磨损、门窗轻微老化等,租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房东不得以此克扣。

房东的法定义务

1

禁止无故涨租,合同约定租期内,房东单方面提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租客有权拒绝;若房东强行涨租、提前收房,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租客搬家、装修等损失。

2

保障房屋正常使用,房屋主体结构、水电管线、家电设备等非人为损坏的,由房东负责维修,房东拒不维修的,租客可自行维修,保留******后抵扣租金或要求房东报销。

3

尊重租客隐私权,房东如需进入房屋巡检、维修,必须提前征得租客同意并约定时间,不得擅自闯入、频繁骚扰。

租客的法定义务

租客在享受居住权的同时,也需履行法定义务。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破坏主体结构,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转借房屋,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需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物业费,妥善保管房屋及配套设施,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房屋破损的,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租客提前退租的,属于违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房东有权扣除合理违约金,但不得全额侵占剩余租金及押金。

租房无小事,法理有依据。希望广大群众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重视书面合同、留存交易证据、坚守契约精神,遇到纠纷理性维权,让租房生活更安心、更有保障。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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