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子女因遗产对簿公堂法院:孝心看得见,多分有依据

老人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与5万元存款,手足之间因遗产分割产生矛盾诉至法院。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判决六名继承人按不同份额继承遗产。其中,长期与母******同生活近二十年、承担主要照料责任的女儿,分得35%的遗产份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案情简述
本案中,被继承人张某和田某共育六名子女,二人生前未订立遗嘱。2005年5月张某去世,2025年5月田某离世,长子于2017年先于其母去世,长孙女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庭审中,小女儿提出案涉房屋系母亲生前许诺赠与她与次子,并提交《遗产遗物继承分配协议书》,主张其与母******同生活近二十年、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法院查明,该协议书系老人去世后草拟,其余继承人并未签字确认,房屋产权至今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主张缺乏证据支持,案涉房产、存款均属于遗产。
争议焦点
遗产范围确定后,核心争议在于继承份额如何划分。法院根据2021年至2025年老人陪护值班统计表、医疗******等证据查明:小女儿自2005年起长期与母******同生活,母亲卧床近三年期间承担大量日常陪护,垫付大部分医疗、护理及生活开支,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次子在老宅动迁、家庭重大事务处理中付出较多;其余几名子女履行了一定探望照料义务,但付出程度相对有限;代位继承的长孙女在老人卧床期间无值班记录。据此,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六名继承人按份共有:小女儿享有35%产权份额,次子30%,其余三名子女各10%,代位继承的长孙女5%;5万元存款按相同比例分配。
法官提示
遗产继承并非简单按人头平均分配,赡养付出不能只停留在口头,本案通过值班台账、医疗******等客观证据,让多付出者多得。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代位继承人虽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同样要与履行扶养义务情况相匹配。一纸判决不仅是对财产的划分,更是对孝老敬老行为的肯定,希望亲属珍惜血脉亲情,莫因财产纷争冲淡手足情分。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特别声明:本文为中广视网平台“中广视网”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中广视网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中广视网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投稿邮箱zgszxwz@126.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字第01159号 |食安许可证编号:JY1411303012005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豫ICP备19043509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