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留言

|

人员查询

|

手机端

w w w. z g s z x w. c n

文章
  • 文章
搜索
详细内容

【小案大道理】被继承人债务如何清偿?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朝阳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被告在继承死者的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的损失。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孙某醉酒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载陈某(系其工友)收工回家途中,与常某驾驶的重型箱式货车发生刮撞,孙某与陈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无责任。本案涉及的刑事部分另案处理。常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已经与孙某家属、陈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就孙某应赔偿陈某的部分,双方家属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陈某的继承人将孙某的继承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孙某的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损失。

收到原告起诉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希望通过诉前调解的形式尽快化解纠纷,但双方当事人矛盾分歧很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确定了开庭时间。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认可孙某的遗产仅为一处农村房屋,鉴于案件事实清楚、继承的遗产明确,法官又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心有怨气,不愿意调解,不肯降低诉讼请求,法官暂时休庭。待双方冷静后,法官结合最高法颁布的指导案例,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范围及好意同乘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当场给付完毕。一场来自上一辈人留下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法官心语: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及好意同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一原则是民法上公平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具体体现。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当然,对于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所得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好意同乘主要指非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基于亲情或者友情在上下班、出游途中无偿搭载自己的亲朋好友、邻居同事的情形,日常生活中称之为“搭便车”。适用本条规定有以下几点应注意:第一,明确了好意同乘不适用于营运机动车。出租车在上班前或者下班后等非营运的时间,免费搭乘邻居、朋友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条规定。第二,减轻责任的理由是尊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第三,明确了只能减轻而不能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四,明确了只能对无偿搭乘的驾驶人减轻赔偿责任,这是对机动车内责任分配的规定。第五,明确了好意同乘中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减轻其对无偿搭乘人的赔偿责任。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既保护了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既保护了无偿搭乘人的合法权益,也弘扬了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维护了民事主体之间的信赖关系,有利于倡导友善、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在线留言
人员查询
中广视网版权所有
|
|
|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投稿邮箱zgszxwz@126.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豫)字第01159号
|
|
|
|
|
|
|
|
|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5600267267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商联网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