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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汉华街道司法所所长王康浩获评新野县第四届五四青年奖章 荣誉称号时间:2023-05-04 4月28日,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新野县纪念五四运动104周年暨第四届新野青年五四奖章表彰大会隆重召开。县领导孙国徽、郑清平、刘杰、李正国出席会议。
王康浩(右3),男,中共党员,汉族,1994年12月出生,现任新野县司法局汉华街道司法所所长,工作期间,他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百余件,涉访涉诉问题三十余件,替群众挽回各类损失三百余万元。 他的先进事迹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全县广大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他先后被表彰为新野县司法行政先进个人,新野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新野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南阳市司法局优秀教员,南阳市司法局社矫能手,河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等,先进事迹也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通讯员赵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