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留言

|

人员查询

|

手机端

w w w. z g s z x w. c n

文章
  • 文章
搜索
详细内容

【优化营商环境】执行+调解,优化营商促发展

在市场环境中,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更需要法律的护航,尤其是企业间的纠纷,法律不仅能够给出专业的意见,还能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发展。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调解模式,顺利执结了一起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保护了原告企业的利益,也挽回了被告企业的形象。

案情回顾

甲煤炭贸易公司在乙能源公司进行煤炭采购,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支付购煤款,但在发运两批煤炭后,再无其他任何的发运行为。眼看合同到期,乙公司对未发运煤炭的相应货款未作出任何回应。经过甲公司多次催要,剩余货款仍了无音讯。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维护企业利益,甲公司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判决乙公司返还甲公司相应货款,并给付相应经济损失。随后,双方公司在判决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约定具体还款事宜。虽然达成协议约定还款,但在还款到期时,乙公司仍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并且没有任何回应。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积极履行协议规定,遂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一方面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被执行企业乙公司发起财产查控,查明乙公司的财产信息。另一方面积极联系乙公司,了解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通过多次沟通、积极引导,向乙公司陈述其中利害关系,向其阐明拒不履行协议产生的不良法律后果以及对企业今后发展、商业信誉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执行法官的积极调解,乙公司表示愿意先给付部分欠款,案件取得阶段进展。在充分考量企业发展、社会营商环境等大局稳定,同时为使甲公司能够更好的运营发展,盘活资金链,法官进一步释法明理、沟通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制定还款方案,双方决定各退一步,达成最终和解协议,乙公司给付剩余欠款。至此,乙公司及时消除诉讼案件对自身企业发展的影响,甲公司也索回欠款盘活资金链,双方企业达成双赢局面。

辉南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优营商、稳经济、促发展为服务企业目标,通过灵活办案、创新办案、优化办案方法提升服务企业的司法工作效率,将调解工作融入到各个工作环节中,为企业节省诉讼成本,节约企业资源,维护企业良好形象,通过法律手段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县域经济保驾护航。


在线留言
人员查询
中广视网版权所有
|
|
|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投稿邮箱zgszxwz@126.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豫)字第01159号
|
|
|
|
|
|
|
|
|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5600267267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商联网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