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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产拒执行?且看法院如何破局!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从无财产可执行,到主动偿还债务,这期间执行干警究竟做了什么,让我们走进案情一探究竟。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黄某因个人需要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王某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黄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拒不履行,王某为尽快拿到欠款,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下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向法院申报无任何财产,没有履行还款的能力。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几天后,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提供的一条线索,让案件有了新的转机。据王某反映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法院执行,一直用其母亲的身份证注册微信,并以此进行消费。为辨别线索的真伪,执行局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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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黄某衣着光鲜,与其陈述的生活窘迫截然相反,便依法下达搜查令,对被执行人携带的背包和手机进行了搜查,也核实其是否存在虚假申报及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在搜查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时,发现账户内只有几块钱零钱,没有更多的余额。与此同时还发现被执行人支付宝还有另一个账户,切换账户后,显示该账户绑定的是张某某的身份信息,年龄在75岁左右,账户内有可用余额3万元,且该账户频繁交易,不太符合这个年龄段人使用的支付工具,此时,黄某显得非常紧张和不安,执行法官认为事情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随后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心理攻势和普法教育,被执行人发现事情暴露,承认了该账户是利用其母亲张某某身份证注册的,实际上一直由黄某支配,账户余额也是黄某本人财产。被执行人黄某存在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财产妨碍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行为依法进行了训诫,黄某也表示很后悔,并当场书写悔过书,同时将支付宝中3万元以及剩余的1万元当场转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

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工作重心,不断优化执行工作办法,提高执行效率,面对不同案件情况,认真细致地进行分析,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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