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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行时】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款 撑起劳动者权益保护伞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认可。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吉林省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1年12月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经辉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及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决吉林省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一次性支付李某11万余元,然而,吉林省某公司并未在规定期限履行法定义务,李某依法向辉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为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办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案件相关情况,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十分激动,为稳定双方情绪尽快解决问题,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也向李某陈述了被执行人目前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的困难处境。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认识到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款的必要性,也体谅到了李某因受伤目前雪上加霜的生活状况,表示愿意通过法院一次性支付李某11万余元。至此,该起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圆满化解,真正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官心语:工伤保险待遇款的执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它不仅关乎受伤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更体现着社会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工伤保险待遇款的有效执行,不但增强了劳动者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也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执行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加强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守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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