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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案结事了纾民困 情归义复显初心当多年友情撞上10万元欠款,是法庭相见撕破脸皮,还是各退一步重拾旧谊?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场调解,给出了“司法有温度”的答案——既帮债权人追回欠款,又让昔日好友重归于好,以“如我在诉”的共情,把群众的“糟心事”变成了“暖心事”。 案情回顾 2025年初,张某因资金周转向好友王某借款10万元,念及多年交情,王某未约定利息,仅约定半年内还款。可借款到期后,张某却因资金回笼困难迟迟未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一边心疼多年情谊,一边不甘血汗钱落空,最终无奈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 “要是直接开庭判决,这朋友恐怕就真的散了。”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没有机械地走审判流程,而是以“我是当事人”的视角换位思考:王某要的不仅是10万元欠款,更是被辜负的信任;张某欠的不只是债务,还有难以开口的窘迫。带着这份共情,法官第一时间分头沟通:对王某,耐心安抚其焦虑情绪,说明调解对修复关系的意义;对张某,既释明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也倾听其现实困境,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 “王某,我今天签了协议,肯定说话算话,不会再让你失望。”当张某在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这句带着歉意的承诺,让两人相视一笑、握手言和,僵持的友情也重新回暖。 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是辉南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把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当成自己的事,既守法理底线,又融人情温度。辉南县人民法院始终以群众视角看问题、以共情心态解纠纷,用将心比心的调解、高效便捷的服务,让司法既有维护公平的力度,更有关怀民生的温度。 下一步,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如我在诉”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以实际行动书写司法为民的鲜活答卷,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