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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楼道不是储物间,乱堆杂物有风险不少小区楼道、地下室,时常能见到杂物堆放的情况:楼道拐角堆放纸箱、自行车,地下室入口摆放废弃家具,部分消防通道也被杂物挤占。不少业主认为物品临时放置不会影响他人,殊不知这些杂物暗藏安全隐患,小事也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公共区域,谁都不能占为己有 楼道、电梯间、地下室、消防通道,属于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并非私人储物空间。《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合理使用的义务,不得擅自占用、私用共有区域。 自家专有区域可自主安排,但将物品堆放至楼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属于侵害全体业主共有权益的行为。物业有权督促堆放人清理杂物,受影响的相邻业主亦可主张排除妨害。 堆放的不是闲置物品,是安全隐患 有业主认为,闲置物品堆放于此,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但楼道、地下室属于应急疏散重要通道,纸箱、木质家具等多为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情,会加速火势蔓延、阻挡逃生路线,阻碍消防救援人员开展处置工作。杂物堆放还可能遮挡通风设施、挤压管线,极易诱发漏水、漏电等次生风险。若因堆物引发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物品堆放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遇到这种情况,邻居该怎么办 优先向物业反馈。物业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管理责任,应当及时劝阻占用行为,责令堆放人限期清理。劝阻无效的,可向社区、街道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反映投诉。前述途径未能化解纠纷的,相邻业主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排除妨碍、恢复通道原状。 法官提醒:楼道堆放杂物看似日常琐事,实则关系整栋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维护公共通道畅通,共同守护小区居住环境与消防安全。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




